魏公(巡)行罚决字〔2022〕0589号
更新时间:2022-09-05 10:42:16点击次数:88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巡)行罚决字〔2022〕05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xx
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15日15时许,在魏县双庙乡xx村,一间房屋内,发现有人卖淫嫖娼,我队到达现场后将从事卖淫活动的郭xx和刘xx及嫖客陈xx、李xx现场抓获。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8-1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