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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巡)行罚决字〔2022〕0588号

更新时间:2022-09-05 10:40:29点击次数:87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巡)行罚决字〔2022〕058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xx

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15日15时许,在魏县双庙乡xx村,一间房屋内,发现有人卖淫嫖娼,我队到达现场后将从事卖淫活动的郭xx和刘xx及嫖客陈xx、李xx现场抓获。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8-1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8-16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