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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烟草专卖局公开救济途径

更新时间:2022-12-23 15:27:00点击次数:2612次

魏县烟草专卖局

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一、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1、  当事人对魏县烟草专卖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    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 在魏县烟草专卖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二、 救济途径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邯郸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十五日内直接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 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5200181


事前公示 (编辑:魏县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