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人力资源和中介机构、商贸流通、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检查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其它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检查计划
(一)本地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1、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方式: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定向抽查或随机抽查。
2、抽查对象:本县注册登记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
3、检查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
4、检查方法:具体检查工作依托“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模块制定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随机抽取监察对象名单分派至负有行政监察职能的执法人员,每次行政监察人员不少于2人,对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将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二)其他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上级通知安排,增加春季、冬季等其他专项执法检查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和专项检查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树立广大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灵活组织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严格各项执法检查。充实一线执法检查队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一进行检查,对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做到一个不漏。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主动将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达到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及时纳入“黑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魏县人社局2022年度行政抚法检查工作计划
魏县人社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2021001 | 2022年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2022001号 | 2022年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定向 | 按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的企业风险等级: A、B级:1%, C级:5%, D级:10%, E级:20%。(个体工商户按1%抽取) | 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检查 | 全县2022年4月30日前成立的“已成立”状态的中介机构 | 劳动监察大队 | 就业局、劳动关系股、劳务输出办公室 | 5月至6月 |
2021002 | 2022年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2022002号 | 2021年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定向 | 按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的企业风险等级: C级:5%, D级:10%, E级:20%。(个体工商户按1%抽取) | 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 | 全县2022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 劳动监察大队 | 就业局、劳动关系股、劳务输出办公室 | 7月至8月 |
2022003 |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003号 | 对县内注册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人力资源和中介机构、商贸、物流、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 定向 | 不低于5% | 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标准和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情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的情况;办理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办理和缴存预储金情况和使用情况等。 | 2022年抽查时间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 劳动监察大队 | 劳动关系股、就业与农民工管理股 | 2022年2月至 12月 |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为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