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2-08-11 17:02:51点击次数:2602次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处室)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11130434MB0X78457D-XK-001-0001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含港、澳、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行政许可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信用监管和外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 3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1 | 对违反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8条至21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3条至73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2 | 对企业法人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666号令第三次修订)第29、30、32条 | 企业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3 | 对倒卖陈化粮或者不按照规定使用陈化粮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4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4 | 对无照经营互联网服务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5 | 对无照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1月6日国务院令第370号公布)第14至17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6 | 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无照经营行为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59条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7 | 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第6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8 | 对外国企业未经登记,擅自设立代表机构或者从事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至39条 | 外国企业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09 | 对涂改、出租、转让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3条至37条 |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2月20日修订)第35条至40条 | 个人独资企业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0 | 对办理合伙企业登记时提交虚假登记材料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93、94、95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36条至45条 | 合伙企业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1 | 未经工商登记以评估机构名义从事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情节严重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46条、第48条等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2 | 对擅自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0、5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3 |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5条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4 | 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46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5 | 对擅自设立印刷企业或擅自从事印刷活动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6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6 |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取得代表机构登记或者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36条 | 外国企业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7 | 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7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8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至28条 | 《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34条至4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19 | 对违反产品质量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9至56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0 | 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 | 《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14、15、16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1 | 对违法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5条至60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2 |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8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3 | 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8、49、50、51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4 | 对非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43条、45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5 | 对违法经营和销售违禁盐产品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盐业管理条例》第2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6 | 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2、33、3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7 |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30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8 | 对被吊销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变更或注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62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29 | 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0 | 对查处传销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坏被查封、扣押传销财务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27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1 | 对查处直销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第3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2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3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3 | 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3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4 | 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的; 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在医疗机构以外开展心理治疗活动的;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76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5 | 对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在使用时没有标明使用许可备案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第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6 | 对生产、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1、52、53、6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7 | 对吊销营业执照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62条、《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47条、《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第20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0条第1款第2、4、6、8项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8 | 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主席令第27号)第七十二条至第九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九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39 | 对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 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九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0 | 对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六十六条至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至第八十二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1 | 对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年国务院令第23号)第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2 | 对违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局令第13号)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七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3 | 对未经国家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资料,各级监测机构向外提供和引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10年卫生部令第81号)第五十八条至五十九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4 | 对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国家局令第26号)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5 | 对违反《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总局令第4号)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6 |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擅自在医疗器械说明书中增加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 |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局令第10号)第二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7 | 对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局令第8号)第五十三条至第六十一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8 | 对违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国家局令第24号)第二十九条至第四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49 | 对违反《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局第7号令)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0 | 对违反《邯郸市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邯郸市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07年市政府令第113号)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四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 21号)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三十五条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第三条至第九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2 | 对违反《邯郸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邯郸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3年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3 | 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八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13号令)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4 | 对违反《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23号)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5 | 违反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九条 | 《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1998年9月4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三条、第二十八条至三十六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6 | 违反计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至三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四十三条至五十六条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3月30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九条至四十七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7 | 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六十三条 |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1994年6月28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7年6月29日修正)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8 | 违反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五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59 | 违反认证认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0号)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七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0 | 违反商品条码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河北省商品条码管理条例》(1997年1月27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1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十四条至第九十八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七十二条至第九十八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2 | 违反棉花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4号); 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3 |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4 | 经营者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5 |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6 |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三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7 | 对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8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 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七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69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CF-001-0070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九条 | 公民、法人 | 3个月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1 | 检查涉案有关财物、物品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11条;《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2 | 检查有关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25条 | 《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3 | 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25条 | 《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直销管理条例》第35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4 | 查封有关经营场所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5 | 扣押有关财物、物品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25条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14条;《互联互联网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7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37条;《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直销管理条例》第35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 | 《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6 | 封存涉案有关资料、材料、物品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2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7 | 责令停止使用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25条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15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8 | 查封有关资料、材料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9条、第25条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09 | 先行登记保存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0 | 收缴、销毁有关物品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0条 | 《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33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1 | 扣留、扣缴营业执照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2 |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相关材料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主席令第27号)第六十四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3 | 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五十四条 第一款 第(三)、(四)项 | 2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4 |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21号)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5 | 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21号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6 | 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有关物品的查封、扣押或封存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八条 | 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7 | 对违规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的查封或扣押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 第三十七条 | 产品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8 | 对违规计量器具的封存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五十条 | 计量器具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19 | 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进口产品的封存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三十三条 | 产品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20 | 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棉花及有关物品的查封或者扣押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14号); 第二十四条 | 棉花,以及专门用于生产棉花的设备、工具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21 |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的查封、扣押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六十一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3号)第五十一条 | 特种设备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Z-001-0022 | 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 行政强制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三条 | 60日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1 | 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之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3条 | 《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3年国家工商局令第20号)第5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2 | 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管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第35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3 | 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它有关资料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4 | 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监测 、依法公布流通领域商品监测信息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1条、第4条, 第28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5 | 年度报告行为的监管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6 | 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5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7 | 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管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5条(国务院令第654号)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8 | 经营异常名录(含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17条(国务院令第654号)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09 | 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0 | 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4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1 |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89条 | 企业、自然人、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2 | 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单位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21号第五条、第一百一十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3 | 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主席令第27号)第五条、第六十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4 |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5 |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主席令第21号第五条、第一百一十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第三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13号令)第二十八条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6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相关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JC-001-0017 | 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检队、各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二十六条 | 相关企业 | 法定时限 | 否 | |||||||||
11130434MB0X78457D-QR-001-0001 | 动产抵押登记 | 行政确认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维权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9条、181条 | 企业、经营者 | 法定时限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