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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井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8-10 18:42:19点击次数:2705次
双井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双井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310--3361344书信投诉:双井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魏县双井镇通源路路66

(三)邮箱投诉:sjz3361344@163126.com

 


事前公示 (编辑:双井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