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井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8-10 18:42:19点击次数:2705次
双井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双井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310--3361344书信投诉:双井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魏县双井镇通源路路66号
(三)邮箱投诉:sjz3361344@1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