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口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8-10 16:42:13点击次数:2439次
泊口镇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310--3380877
(二)书信投诉:泊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魏县泊口镇顺利街003号
(三)邮箱投诉:wxxzzhfwzx@16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