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马镇 行政执法相对人救济途径
更新时间:2022-08-08 12:16:48点击次数:2067次
边马镇
行政执法相对人救济途径
一、当事人在收到执法相关(催告书)通知书后,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二、当事人被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达到一定数额罚款时,有要求听证的机利。
三、当事人对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当事人对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可依法相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告知当事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执法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依法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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