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2-08-08 11:17:20点击次数:1244次
河北省魏县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个部门共3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 法 依 据 | 实施 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
河北省魏县气象局(共3项) | ||||||||||||||
1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河北省魏县气象局 | 观测与网络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8月29日国务院令第62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93项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条第三款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需要现场勘验勘察时间不计算在内 | ||
2 |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河北省魏县气象局 | 政策法规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颁布时间2010年1月27日,施行时间2010年4月1日,2017年10月7日修订)第二十四条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许可审查时限 | |||
3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河北省魏县气象局 | 政策法规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颁布时间2010年1月27日,施行时间2010年4月1日,2017年10月7日修订)第二十三条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七条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 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结论 | 不收费 | 需要现场勘验勘察时间不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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