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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辛庄乡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8-07 19:28:09点击次数:2109次
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大辛庄乡行政执法救济途径公示

1、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详细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除外。

3、行政赔偿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4、

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至国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魏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310-3481137

(二)书信投诉:大辛庄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大辛庄乡人民政府

(三)邮箱投诉:hy158369@163.com


事前公示 (编辑:大辛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