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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更新时间:2022-08-07 17:53:11点击次数:1015次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 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结合机关法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

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3、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4、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公共法律知识;

5、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职业技能的基本常识;

6、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

二、新进法制审核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对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学习。

四、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绩和平时学习成绩应纳入年终岗位考核,与奖惩挂钩。因其他原因未参加培训、学习的要限期补课,直至考核合格为止。

五、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与专业对口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提倡自学,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办案能力。

六、机关法制股负责对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7月2日


(编辑: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