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2-08-07 15:29:25点击次数:1240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单位名称: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责任科室 | ||||||||||||||||||||||
1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十六条。 3.《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依法开展经营业务情况。 | 100% | 每年1次 | 人才中心 | ||||||||||||||||||||||
2 | 劳务派遣单位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管劳务派遣单位 | 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 | 100% | 每年1次 | 劳动关系股 | ||||||||||||||||||||||
3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2.《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条。 3.《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4.《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二十六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情况 | 100% | 每年1次 | 就业局 | ||||||||||||||||||||||
4 | 劳动保障检查 |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四条。 2.《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所有用人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 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遵守、贯彻执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 60% | 每年1次 | 监察支队 | ||||||||||||||||||||||
5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条)第五条。 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二条、第三条。 4.《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第七条。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用人单位 | 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 | 20% | 每年1次 | 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