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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市场主体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2-08-07 11:38:13点击次数:1023次

魏县交通运输局市场主体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二)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1

对客运企业


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2.《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七十条

1.比例:50% ;2.频次:不少于1次/年

1.经营资质条件;2.运输服务质量状况;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4.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5.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6.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7.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


2

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2.《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第四十七条

1.比例:50% ;2.频次:不少于1次/年

1.经营资质条件;2.运输服务质量状况;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4.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5.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6.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7.车辆动态监管工作情况等。

4

对汽车维修企业


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四十五条

1.对二级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2.比例5%

1.经营资质条件;2. 维修服务质量状况;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4.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5.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5

对驾驶员培训机构


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四十二条

1.比例:50% ;2.频次:不少于1次/年

1.经营资质条件;2. 经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4.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


6

对出租汽车运营市场主体


交通运输局

《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0年9月30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0〕第2号)第二十七条

1、出租汽车经营者;2.比例50%。

1.经营资质条件;2.经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3.运输服务质量状况;4.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5.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等。


 

 


(编辑: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