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辛庄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2-08-07 11:02:31点击次数:1296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大辛庄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事项类别 | 抽查依据 | 备注 |
1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村庄、乡规划区是否存在违反规划归还建设住宅检查 | 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二条 | |
2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是否存在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 行政处罚 | 《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 | |
3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村庄、乡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情况进行检查 | 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订)第八十一条 | |
4 | 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乡村等人口聚集区是否存在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修订)第八十九条 | |
5 | 对未经批准(或期满后未及时撤除)设置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广告的或审批期满后未及时撤除,或者不及时整修、淸洗、更换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乡村市集等商户是否存在设置悬挂物、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广告的或审批期满后未及时撤除,或者不及时整修、淸洗、更换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或不予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招牌 | 行政处罚 |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十八条 | |
6 | 对违反施工现场作业规范行为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乡镇辖区内施工工地是否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或者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一百一十五条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17年9月28日修正)第二十七条 | ||
7 | 对未按规定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培训教育、未按规定制定预案或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 乡政府 | 对乡镇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九十四条 | ||
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 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零一条 | ||||
对“二合一”或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岀口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乡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第一百零二条 | ||||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事故隐患排查的,或者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未制定整改方案计划的,或者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微小企业未査找或者未消除作业岗位危险因素的处罚 | 乡政府 |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修订)第七十三条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第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