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魏县审计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工 作 方 案
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现就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县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22年底前,我局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依法通过必要的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根据我局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我局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
3、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制定执法行为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
(3)局机关办公场所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报经县政府批准主动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5、创新公开方式。
(1)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局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根据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质监局制定出台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配备标准等,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试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邯政法办〔2016〕24号),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法规股。县政府出台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的具体办法后,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我局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细化审核程序。根据我局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22年5月-7月)
1、根据县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实际,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2、相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并在2022年7月底前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8月开始)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22年8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形成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优化提升。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魏县人民政府和邯郸市审计局报告,注重总结全县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
总结报告。对我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县法制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重要性,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衔接。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试点推进过程。既要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也要对不严格规范执法、影响我县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四)强化督促考核。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局机关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魏县审计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