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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口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2-08-05 17:00:07点击次数:890次

魏县泊口镇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记录事项

记录内容

记录方式

现场执法

1、出示执法证件;2、检查过程;3、违法活动现场;4、当场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5、当事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等;6、其他需要记录的。

录音录像

调查取证

1、出示执法证件;2、询问当事人、证人笔录;3、调取相关物证;4、当事人、证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5、其他需要记录的。

录音录像

 证

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告知书》送达、签收;2、听证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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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财产

1、出示执法证件;2、通知当事人到场;3、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5、制作现场笔录;6、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7、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8、查封扣押物品的场所、设施和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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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

1、出示执法证件;2、送达文书的地址;3、当事人拒绝签收送达文书状况;4、留置送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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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仅限于张贴公告)

1、公告张贴的执法人员;2、公告地点;3、公告文书;4、公告张贴的时间。

录音录像

 


(编辑:泊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