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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我家新增燃气接口需加3200只是新增一个接口
内容:   增加接口就一个表,管道安装费 包括管道地埋的坑也是我们自己挖开,管道一米30,另外在老接口上开三通等还得加300元维修费,请问是否合理,合理是否能开具正规发票?请有关部门帮助核实。
提交时间:   2026-03-21
答复时间:   2026-04-03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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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3月31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反映人原是一块宅基地,兄弟俩个分家,形成两个院落。根据相关规定,燃气表属于一表一户。经解释反映人同意新增燃气表。新增燃气用户燃气公司执行《邯价工〔2009〕111号文件》居民用户公共管网工程建设费1700/户,庭院管网工程建设费(含安防产品配套)1500/户,不得超3200元;县住建局已责令燃气企业规范收费情况,加强服务态度,与用户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