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同时将情况告知燃气公司负责人。经核查了解,反映人家燃气表因电池漏液导致内部元件损坏,并非人为无故停气。11月3日工作人员上门时,发现燃气表因电池漏液出现连接故障,为保障用气安全,依规对其燃气进行暂停供应处理。于11月6日将故障燃气表拆走进行专业维修,11月8日维修完成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燃气表安装回原位,经检测无安全隐患后,为反映人家恢复燃气供应。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联系,其家已正常通气,此次燃气表维修未向反映人收取任何费用。
下一步,县住建局已责令燃气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沟通技能培训,要求其在后续服务中更清晰、耐心地向用户解释设备故障原因及处理流程,避免产生误解。同时要求燃气公司持续优化燃气设备巡检机制,定期排查电池漏液等潜在故障,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障用户稳定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