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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万腾集团御景城欺骗消费者
内容:   2024年3月份,本人在万腾御景城购买的房产2号楼2单位1702, 御景城销售周慧敏承诺购买房屋交齐首付后返还5000元,从交完首付后1个月左右,开始找周慧敏要兑现当初承诺至今都一年多了,现在都要交钥匙了,5000元还没返还,每次找周慧敏都说领导不在,领导没回话,各种推脱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望相关部门领导可以找到周慧敏领导,兑现当初给消费者的承诺,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查看。
提交时间:   2025-06-13
答复时间:   2025-07-17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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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协调万腾御景城售楼部经理与您协商处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