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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圣轩城壹号院北区一号楼一层开发商住改商违建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圣轩城壹号院北区一号楼的业主,开发商林泽集团于2023年12月完成验收交房,当时规划的一号楼是住宅楼。政府部门验收也是按住宅楼标准进行设计监督的,交房时一层还是住宅形式的单元户型,但2024年5月份的时候我发现开发商在未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把一层私自改建,并且改变楼体结构,危害到一层以上的业主安全!我于2024年5月打12345热线要求他们恢复原貌,有关部门让他们恢复原貌,他们不予理睬,于2024年8月和开发商协商恢复原貌,他们扔不予理睬,于今日开发商把一层打通租给即将营业的幼儿园,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打击查处违建,并恢复原貌,并对违建造成的楼体结构安全进行评估。
提交时间:   2025-02-02
答复时间:   2025-02-20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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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房地产二队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8日上午9时40分已与反映人联系进行沟通核实,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根据市、县文件精神已纳入遗留问题处理。下一步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监管,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