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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魏州鑫城房子存在质量问题,物业不作为,乱收费不给退
内容:   领导您好: 本人魏县魏城镇人士,今天要反馈三个问题,希望领导能给主持公道。 一、21年购买魏州鑫城住宅楼1套,23年初开始装修,小区物业让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安装中央空调不给提供安装方案,并强制说只要安装中央空调,装修押金不给退,目前房子已入住近1年,多次讨要,至今装修押金未退。 二、在装修门套过程中,发现入户门倾斜、下沉,门头缝隙巨大,多次反馈物业进行维修,迟迟未给出维修方案和意见,拖至1月有余,着急入住,当时决定入户门倾斜下沉安装门套,物业仍未给出整改意见。 三、24年1月份房子装修完成,软硬装共花费30余万,2月份由于楼道管道漏水致使新装修房子被水侵泡,导致房屋内部地板、墙体、电器、损伤严重,多次反馈物业,一直未给处理,目前已有10个月有余。 以上三个问题都有和物业聊天记录,请领导主持公道
提交时间:   2024-12-13
答复时间:   2024-12-25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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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装修押金问题。经了解,反映人2023年从物业领取钥匙装修时,物业企业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室内结构不被损坏,业主装修完成后,报物业进行验收,无改变房屋结构退还装修押金。

楼道管道漏水屋内损失严重问题。经了解,由于连廊管道损坏漏水,造成业主家中墙皮潮湿脱落,反映人要求对室内损坏部分进行30000元赔偿。

二、处理结果

装修押金问题。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2月24日到达魏县魏州鑫城小区物业公司了解该反映人购买的11号楼1单元1101室反映的问题属实。责令物业公司将2000元装修押金退还给反映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2月24日下午17:20联系反映人,该反映人在出差的火车上,不能第一时间回来,已与该反映人约好等他回来后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一起去物业公司。该反映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

楼道管道漏水屋内损失严重问题。施工方已对管道漏水处进行维修,反映人室内损失及其赔偿金额正在进行进一步协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