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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双庙镇大李村房屋违建
内容:    非本村村民在本村废弃地上建设房屋,目前处于建设中,该地块目前具有以下问题; 一、该地块为废弃多年的废弃地,依据相关规定,该地块已收归村集体所有; 二、建设者非本村村民,无权在本村进行房屋建设; 请求相关部门领导核查该问题,依法保证村民以及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期待领导的回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24-11-03
答复时间:   2024-11-08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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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原大李村村民郭XX于1996年将户口迁至双井镇,现修盖房屋位置位于其迁户前在大李村的旧宅处,且该地具备庄基证,并非废弃地,但在修缮时与反映人等人产生地界纠纷。

二、处理结果

针对以上问题,南双庙镇安排执法队、镇村干部到村内实地调查,并和当事双方进行沟通,清楚划分双方地界,最终达成和解,反映人对该处理结果感到满意,表示不再就此事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