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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魏县行政大厅工作人员公共空间吸烟
内容:   魏县行政大厅工作人员公共空间吸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其他特定的禁烟区域,禁止吸烟。而且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吸烟不仅影响不好,也会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领导可查询监控,2024年8.21日15点左右,烟草局窗口附近,而且已近成习惯。 恳请领导严肃办公场所纪律,规范标准,谢谢!
提交时间:   2024-08-21
答复时间:   2024-10-12
状态:   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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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已召开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整顿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大会做出了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