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审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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