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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抚恤金问题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我的父亲是大马村乡卫生院退休职工,已于2002年12月去世,不知是什么原因丧葬抚恤金至今未发,已在卫生院,卫健局,行政大厅社保窗口问了多次至今未果,恳请县领导协调解决。
提交时间:   2024-02-18
答复时间:   2024-03-25
状态:   已审核
回复:
回复:接到魏县党政网站民意专报后,魏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问题已基本查清,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反映人父亲系魏县大马村乡卫生院退休职工,因病于2022年12月去世。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民政部发〔2007〕64号文,应由社保基金支付抚恤金60628.6元,已于2023年11月份经报请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按照每年20%拨付。目前已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拨付后,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