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公安局
关于对党政网件的回复
2023年4月10日魏县公安局接到魏县党政网民报关于郭*波从山东交通学院往南双庙户籍地迁移问题。我单位经过核实了解,当事人郭占波已经在2023年4月10日当天向魏县公安局南双庙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我单位经过了解已现场告知其准备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办理户口迁移,目前已经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