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2022年1月26日,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编办、邯郸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教师队伍跨区域流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邯教〔2021〕28号)文件,对跨区域教师流动作出了政策安排,对跨区域教师流动作出了政策安排。凡在外县工作5年以上且符合教师资格、住房等条件的,可向现任教县教体局提出申请,我县将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和县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相关意见给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