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15日在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魏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俊河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魏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战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快、快中求好”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一城五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配置,调整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创新财政支持政策,发挥引导放大作用,防范化解运行风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新冠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财政收入在巨大压力下实现了较快增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保障坚实有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我县2022年财政收入预算为:全部财政收入安排268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4801万元。分系统安排情况:税务局228111万元,财政局40128万元。2022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65433万元,占年任务的99%,短收2806万元,同比增长13.8%(考虑政策性退税24790万元因素后,实际完成290223万元,占年任务的108.2%,超收21984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9476万元,占年任务的113%,超收24675万元,同比增长29.9%(考虑政策性退税9722万元因素后,实际完成179198万元,占年任务的123.8%,超收34397万元,可比口径增长36.1%)。分系统情况为:
(1)税务局:累计完成204733万元,占全年任务228111万元的89.8%,短收23378万元,同比增长3.6%(考虑政策性退税24790万元因素后,税务局实际完成229523万元,占年任务的100.6%,超收1412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2.4%)。
(2)财政局:累计完成60700万元,占全年任务40128万元的151.3%,超收20572万元,同比增长70.4%。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15330万元。具体情况为:
(1)县本级支出400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3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9.6%;债务还本支出103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8.5%。
(2)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4598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支出10717万元)。主要包括: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公共卫生及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大气污染防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和农业生产发展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6387万元(其中:县本级可用财力401352万元、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04318万元、上年结转107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1533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0395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45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337万元),结转下年1057万元,全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14193万元。具体包括:当年预算收入14316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2000万元,上年结转17455万元,上级专款补助157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05998万元,具体包括:县本级支出276487万元(含专项债券支出16260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900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611万元。
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结转下年819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结转712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结转106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年初县本级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年实际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万元,年底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3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8万元。另外,上级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提前下达我县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按照规定用途全部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75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525万元,上年结余94266万元,收入总计2533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502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408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0835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64.59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58.02亿元,低于限额6.57亿元。
2022年共发行政府债券18.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7.2亿元,再融资债券0.9亿元。按照上级要求,新增债券用于城区断头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新区市民中心综合体、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高效利用农田输水灌溉等19个基建项目和民生工程,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全年共偿还到期债券2.82亿元,未发生逾期情况。通过有效管控,我县未被财政部列入政府债务预警或提示地区名单,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当年超收动用情况
鉴于2022年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为平衡当年财政预算,需要将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0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同时,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超收部分24675万元用于弥补因疫情防控和各类增支因素造成的支出缺口。
(七)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按照县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增收入、调结构、稳预期,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防风险、惠民生”等重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1.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实现。2022年,通过财税战线的共同努力,克服了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财政收入在极度的困境中实现逆势上扬。全县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265433万元和16947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8%和29.9%,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财源支撑。
2.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三争”工作要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引资主渠道作用,协调配合县发改局等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和辅导,并建立了长效督导通报机制。全年共引进上级各类资金47.43亿元,同比增长15.4%,较好地保障了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和民生支出需要。其中: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0.68亿元,一般转移支付8.8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0.6亿元,政府债券资金17.2亿元。
3.三保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过 “紧日子”要求,统筹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全年“三保”预算实际支出24.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5.3亿元,“保工资”支出9亿元,“保运转”支出0.6亿元。各项支出均已按部门支出需求足额保障落实到位。
4.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国家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县财税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靠前、主动作为、强化措施,让政策“红利”实实在在惠及市场主体。全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22户25301.83万元,享受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8户3047.87万元,享受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3户3735.93万元,减免车辆购置税2865辆1793.76万元,六税两费减半优惠6139户2962.19万元。
5.财政改革工作持续推进。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尤其是在预算编制和执行、库款调度管理、预决算公开、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在财政工作综合考评中,魏县财政局被省财政厅授予“全省优秀财政局”荣誉称号,被市财政局授予“县级财政工作综合评价先进单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财税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受国家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传统税源不断萎缩、新增税源尚未显现,财政持续增收出现瓶颈;二是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需求不断增加,而且其增速远高于财力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平衡压力日益凸显;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部门(单位)“重使用、轻绩效”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魏县行动方案、打造“十个具体场景”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稳健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不断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财力保重点。继续把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责任作为预算编制的首要任务,将“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各类建设项目支出。二是精准发力稳就业。优先支持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通过稳定市场主体保就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货币投放直达居民和企业等实体经济部门,助力惠企利民稳就业。三是统筹兼顾谋发展。强抓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合建县、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定点帮扶、全国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县、河北省县城建设样板培育县、邯郸市域副中心等一列重大政策机遇,加大争项目、争资金、争试点工作力度,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和资金瓶颈,确保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全部财政收入安排29728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65433万元增加31852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81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69476万元增加18642万元,同比增长11%。全部财政收入税占比为86.2%,比上年税占比77.1%提高9.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为78.2%,比上年税占比64.2%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
(1)税务局:2023年安排25628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04733万元增加51552万元,增长25.2%。
(2)财政局:2023年安排41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60700万元减少19700万元,降低32.5%。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570636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支出364327万元,上级专项资金安排支出206309万元。具体情况为:
(1)县本级财力及支出安排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419046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1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9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600万元(计划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104943万元,上解支出5588万元。根据当年可用财力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支出4190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7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330万元。
预算支出具体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及其他等科目支出(具体见附表3)。其中其他支出47538万元,包括:消化财政暂付款30000万元、其他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2112万元、自收自支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3000万元、增人增资2426万元。
(2)上级专项支出安排情况。上级下达我县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205872万元,上年结转上级专项资金437万元,共计206309万元。根据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支出206309万元(具体支出科目见附表3)。
3.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25355万元,其中:县本级可用财力419046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05872万元,上年结转4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25355万元,其中:县本级资金支出419046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633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06309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7236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安排16360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179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1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收入38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用收入25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88万元),上年结转819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563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7236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1224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403万元,农业开发资金支出38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2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87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支出2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1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439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6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500万元,调出资金50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本级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全部为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年底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另外,上级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提前下达安排我县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按照规定用途全部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1119万元,上年结余108354万元,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4955万元,收入总计2844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701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05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741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计划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额度省财政厅尚未批复(其中再融资债券0.56亿元),新增债券将统筹用于城区停车场、新区核心路网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全年计划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08亿元,已全部列入年初预算。
三、2023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狠抓财源建设,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2023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在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提升风险管控水平、细化征管措施等有效手段,全力推进综合治税,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企业扶持方式,指导企业用好政策,加大对地方优势产业和创新产业的扶持力度,巩固基础财源,培育新增财源。三是突出抓好财税改革、做强产业支撑、科学招商引资和高效经营国有资源资产等重点工作,推动产业换档升级,促进财源结构不断优化,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决不安排无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二是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磅出击,有效保障重点支出,保障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早立项、早审批、早落地、早见效。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三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实事上。
(三)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大资金争跑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争取资金主渠道作用,协调发改和相关部门做好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等工作,超前谋划、及早动手,认真组织储备一批符合上级产业政策要求的大项目、好项目。二是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对接,抢抓我县被评为全国县城补短板强弱项示范县和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等难得机遇,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向,积极协调县发改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形成争跑合力,全力争取更多的资金落户魏县。三是加快推进县域各国有平台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优质资产有序整合、科学整合,探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投融资新路径、新模式,有效破解发展困局和资金瓶颈。
(四)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规范理财
一是完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费用定额体系,提升预算编制标准化水平,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二是继续加强绩效评价,狠抓项目绩效管理,做好财政资金单位自评和重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三是认真开展年度会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控,加大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的推广使用,推动财政资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继续按照“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从长远的角度,通盘考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自身财力大小,量入为出,合理安排,严控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加强与省财政厅对接,及时把握相关政策动向和债券支持方向,进一步加大项目包装入库力度,做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相关项目资金争跑工作。三是健全县级财政运行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运行风险评估,加强国库资金管理,规范财政往来款项管理,加大暂付款消化力度,促进县级财政健康良性发展。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快推进新时期“有为财政”建设进程,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发展质量高的邯郸市域副中心提供坚强有力的财政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魏县开好局起好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