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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时间:2026-10-28 11:07:47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全面提高科技治超成效,经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公告15日后,在魏县区域内正式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路段:

1、国道G230线上行1641+600M处;下行1641+600M处;

2、国道G230线上行1657+600M处;下行1657+600M处;

3、省道S349线上行13+600M处;下行13+600M处。

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动态称重、自动抓拍、智能识别车轴等双向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时锁定,并将违法数据同步回传监控平台。经认定违法事实后,魏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令)和《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5〕第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和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违法车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广大货运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310-3521288

 

魏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8日  

公示.doc

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