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目标设定标准低于省定目标5个百分点。(序号2)”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6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0-3621900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目标设定标准低于省定目标5个百分点。 |
责任单位 | 魏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将回收率由80%以上调整为85%以上。 |
整改措施 | 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力度,按照《关于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任务目标调整通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田间宣讲等方式,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农资门市的执法监管,全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