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6〕第015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房产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公示,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白云飞
房产坐落:魏城镇南市场英汉实验小学对过
土地坐落:魏城镇南市场
原房产证号:魏县房权证魏城镇字第16000167号
土地证号:魏国用(2001)字第344号
房屋建筑面积:463.5平方米
土地面积:255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