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东代固镇前闫庄村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5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于2026年1月2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邯政转征函〔2025〕7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396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邯政转征函〔2025〕7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1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967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东代固镇前闫庄村,东至万泉北大街、南至农村道路、西至地、北至公路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场站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