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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5-12-24 10:01:02

魏县人民政府

         

 

魏城镇康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5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2025年12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邯政转征函〔2025〕6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6.962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邯政转征函〔2025〕60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6.9628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位于康町居委会西南侧,东至礼贤南街、南至天泽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路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园绿地、消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1224日至20251231。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