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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5〕第90号)
时间:2025-08-19 09:17:52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补公字〔2025〕第90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公示,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张太法

房产坐落:美康小区西区4号楼-1单元-2楼西户

原不动产权证号: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4107号 

房屋建筑面积:103.5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