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5房间
联系方式:03103521327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洪广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魏城镇常小庄村 | 冀(2020)魏县不动产权第0021189号 | 293.28/161.7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