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2025第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10547号 |
王海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30434022006GB00001F00080004 | 魏城镇礼贤街洪源小区14-3-402号 | 法院判决 |
2 | 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10546号 |
王卫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30434022006GB00001F00080007 | 魏城镇礼贤街洪源小区14-2-402号 | 法院判决 |
公告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