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大马村乡东八里村、曹堤村、东马村、东北村居委会,边马镇东楼底西村、江庄村、东吕村、东楼底村、紫岗村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邯郸运达魏县100MW风电项目(50MW保障性)建设用地于2025年4月1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5〕5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征收集体土地1.413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5〕53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4136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东楼底西村东北侧,东至东楼底村地、南至东楼底村地、西至东楼底村地、北至东楼底村地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东八里村西南侧,东至东八里村地、南至东八里村地、西至东八里村地、北至东八里村地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曹堤村西南侧,东至曹堤村地、南至曹堤村地、西至曹堤村地、北至曹堤村地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东马村北侧,东至东马村地、南至东马村地、西至东马村地、北至东马村地的集体土地;5号地拟征收东北村南侧,东至东北村地、南至东北村地、西至东北村地、北至东北村地的集体土地;6号地拟征收江庄村东侧,东至江庄村地、南至江庄村地、西至江庄村地、北至江庄村地的集体土地;7号地拟征收东吕村西北侧,东至东吕村地、南至东吕村地、西至东吕村地、北至东吕村地的集体土地。8号地拟征收东楼底村东南侧,东至东楼底村地、南至东楼底村地、西至东楼底村地、北至东楼底村地的集体土地;9号地拟征收紫岗村西北侧,东至紫岗村地、南至紫岗村地、西至紫岗村地、北至紫岗村地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邯郸运达魏县100MW风电项目(50MW保障性)建设项目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