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中的《2025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5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下达我县资金180万元,计划培育粮油类规模种植主体20个,其中农民合作社8个、种植大户、家庭农场12个,平均每万元项目资金示范带动300亩次以上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全县共计划示范带动5.4万亩次以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公开遴选20家规模种植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有一定规模、年度农业生产能力较强的规模种植主体。本次遴选8家农民合作社和12家家庭农场承担该项目。
(二)遴选条件
1.应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已经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等资质。
2. 实施该项目的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含200亩),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在300亩以上(含300亩)。重点支持我县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粮油单产提升示范,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且承担农业节水、单产提升工程等项目任务的地块同一年度内不得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其中,每个农民合作社财政补助不超过15万元、每个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财政补助不超过5万元。鼓励承担生物育种产业化任务的主体,统筹推进粮油单产提升工作。
3、实施主体信誉良好,开设有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4.认可本次项目补贴环节及补助方式,即:
(1)补助环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提升单产风险防控能力,着力提高绿色高效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2)补助方式。实行以奖代补报账制管理方式,县农业农村局不得将该项目资金统筹, 不采取物化补助和支持社化会服务等形式。项目承担主体完成项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现场验收后,符合条件的及时拨付资金。
(3)补助标准。对于从事玉米规模种植的200亩以上(包含200亩)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种植玉米300亩以上(包含300亩)的,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1日,过期不予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请实施该项目的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自身的特色、亮点等。
2.提供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征信报告一份。
3.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合或协议一份。
4、提供粮油经营主体单产提升技术方案,达到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服务主体公章),统一用 A4 纸装订成册,报魏县农业农村局农情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评审人员
评审小组由魏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专家组成,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五、信息公示
评审结果将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5天。
联系电话:(0310)3621919。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