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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5〕第17号)
时间:2025-02-12 09:24:58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补公字〔2025〕第17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公示,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潘会民

房产坐落:魏城镇天安大道东段路南

原不动产权证号: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06366号

房屋建筑面积:12790.8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