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东小门居委会、三田居委会、谢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邯政转征函〔2025〕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940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邯政转征函〔2025〕1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月1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40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东小门居委会东南侧,东至地、南至东关村居民点、西至梨乡大街、北至地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三田居委会西南侧,东至第八小学、南至路、西至龙乡大街、北至翰林府小区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谢町居委会东南侧,东至广源南街、南至天河北路、西至新区中小学、北至三田东路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园绿地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