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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2024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5-02-07 09:40:03

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德政镇马庄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1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55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8.160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55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8.1602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马庄居委会南侧,东至地,西至广源街,南至地,北至天泽路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马庄居委会南侧,东至广源街,西至路,南至天泽路,北至地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马庄居委会东南侧,东至地,西至广源街,南至地,北至天泽路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马庄居委会东南侧,东至地,西至广源街,南至天泽路,北至地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园绿地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