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魏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试行)初稿》意见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县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质量专家,根据《质量强国建 设纲要》、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河北省2024年“助企引智”服务工作方案》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质量发展要求,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魏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文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7日。联系人:郭现玲 联系电话:0310-3532816
电子邮箱:wxbzk302@163.com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魏政字〔2024〕 号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 月 日
( 此件公开发布)
魏县助企引智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县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引进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质量专家,按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河北省2024年“助企引智”服务工作方案》和《邯郸市助企引智服务工作推进方案》要求,制定该奖励办法。
第二条 坚持鼓励引导、助企引智;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树立标杆、质量为本的原则,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按照《魏县2024年“助企引智”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利用河北省助企引智服务平台,组织重点企业学习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加强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质量专家开展线上线下交流活动,形成自身质量管理模式。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县发改局、县工业企业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信息对接,实现共享,用好省专家资源库。
第四条 外国专家一般为省专家资源库中人员。专家资源库外人员,由市场监管局会同发改、工企等部门,积极对接省市局、有关协会和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
第五条 县政府每年设立30万元奖金池,对聘请外国质量管理专家开展专项奖励。
第六条 对聘请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质量专家的企业奖励专家10万元;一次聘请多名专家或年度内聘请多人次的,每人次奖励5万元。同一专家重复聘请只首次奖励。同时聘请多人的企业10万元封顶。
第七条 本奖励所需资金由县市场监管局提出,县财政列支。
第八条 落实奖励资金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场监管局每年12月底前审核认定,报县政府审批后,打入企业专家账户。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会同县市场监管局解释。
第十条 本奖励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