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杜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13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10月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6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711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6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117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益民山西南角,南至新实验一中、北至怡和花园、东至魏都南大街、西至地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e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