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杜町、谢町居委会,德政镇马庄居委会,沙口集镇六十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1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5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44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5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440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杜町居委会南侧,东至礼贤街,西至农机市场,南至地,北至天安大道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谢町居委会东侧,东至广源街,西至新区小学,南至地,北至天安大道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谢町居委会东侧,东至广源街,西至谢町居委会居民点,南至新区中学,北至地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马庄居委会南侧,东至广源街,西至马庄居委会居民点,南至路,北至天雨路的集体土地;5号地块拟征收六十町居委会西南侧,东至创业大街,西至地,南至地,北至园区管委会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用地、防护绿地用地、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