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沙口集镇马头居委会、六十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4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5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4.989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5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4.9896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马头居委会西侧,东至长安大道东段,西至马头居委会居民点,南至河北魏福现代食品有限公司,北至地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六十町居委会西侧,东至地,西至一亩田(河北)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南至魏州东路,北至路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六十町居委会西南侧,东至魏县富田农资物流配送中心,西至地,南至地,北至魏州东路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