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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及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时间:2024-08-29 17:17:17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围绕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有效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魏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0个、特聘农技员5名。具体遴选要求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结合魏县粮食作物种植为主的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基地重点围绕主导品种、关键技术、种养模式等开展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观摩实训、示范展示等,择优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志牌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应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且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

2.示范基地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种植业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土地承包长期稳定,且有能力定期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示范基地应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愿意承担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4.示范基地应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资源优势,热心农业,热爱农业,能承担起对周边村的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示范推广等任务。

5. 申报企业需填写申请表,加盖村委会及乡镇公章,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科技示范主体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包括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家庭农场等,企业申报需请村委会推荐,乡镇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

1.重点围绕鸭梨、粮食等主导产业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鸭梨种植50亩以上,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申报时填写申请表,并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要科技意识强,热心农业,有农业丰富的生产经验,能带头应用先进技术,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或脱贫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并能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各项工作。

三、特聘农技员 (注:行政人员不在遴选范围内)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特聘农技员需经个人自主申请,所在村委会、乡镇盖章同意,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聘用期一年。对遴选的特聘农技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魏县特聘农技员证书,并开展农技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或一年发放工资补助,工资补助参照魏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800元。特聘农技员需开具正规发票,待项目手续完善报账后进行支付。

1.县域内农业乡土专家、种养加能手、农业技术骨干等。

2.基层农业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农业技术理论和技术水平,且熟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方式方法。

3.熟悉农业种植的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为农服务奉献精神,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农业院校学历或农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以上申报主体于2024年9月6日前到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报名。

报名电话:0310-3621922,报名联系人:王焕喜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