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财发〔2024〕3号)文件要求和《2024年魏县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参与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实施区域:北皋镇、牙里镇、双井镇、车往镇、魏城镇、南双庙镇、北台头乡、大兴庄镇、沙口集镇、回隆镇、大马村乡、院堡镇、张二庄镇、边马镇、野胡拐乡、泊口镇、仕望集镇、德政镇、前大磨乡、棘针寨镇共20个乡镇。单环节实施面积为秋季耕地约4万亩、玉米机收约2万亩,折合绩效面积约1.98万亩,补助资金150万元。在项目实施中,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实际情况,可适时调整工作任务及地点。
补助环节为:秋季耕地、玉米机械收获。
服务价格及补助金额:秋季耕地服务参考价格为80元/亩,补助标准24元/亩;玉米机收服务参考价格为100元/亩,补助标准27元/亩。
二、遴选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
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机械服务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不在报名范围内。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服务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服务组织及其成员无非访、无理访、煽动闹事等不良行为。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二)第三方作业质检单位
经营范围中具有农业作业质量检测服务等内容。须具备农机试验工证书不少于10人,检验工具应需获得专业实验室校准证书。质检服务必须规范。
三、遴选方式
由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遴选公告,有意参选的服务组织和第三方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通过专家现场考评,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
四、相关要求
1、报名要求。服务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服务组织简介、无违法记录声明、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申请表等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向农业农村局农机办进行报名。报名文件只接收纸制版资质材料。
联系人:刘强洲
联系电话:3556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