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沙口集镇六十町、沙圪塔居委会,德政镇青化里、大寨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7月1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31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883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31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2.8833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六十町居委会西侧,该地块呈三角形状,东北至魏州东路,西至路,南至园区内道路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六十町居委会西侧,东至路,西至创业大街,南至厂房,北至中石油加油站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大寨居委会南侧,东至地,西至建业大街,南至地,北至聚银酸洗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大寨居委会南侧,东至垃圾填埋厂,西至建业大街,南至地,北至鹰方瑞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e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