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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2024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4-07-19 17:13:30

魏县人民政府

         

 

德政镇柏二庄、安上居委会,魏城镇町上居委会,魏州街道办事处谢町、石辛寨、杜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2024年7月1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31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747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31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6月2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7476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柏二庄居委会东侧,东至东源街、南至路、西至柏二庄居委会居民点、北至地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谢町居委会北侧,东至谢町居委会居民点、南至谢町居委会居民点、西至兴源大街、北至天安大道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位于柏二庄居委会南侧,东至路、南至地、西至柏二庄居委会居民点、北至地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位于町上居委会北侧,东至望远北街、南至路、西至路、北至鹭江大酒店的集体土地;5号地块拟征收位于石辛寨居委会北侧,东至地、南至东壁西路、西至东郡府售楼部、北至石辛寨居委会居民点的集体土地;6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安上居委会东侧,东至恒昇机械、南至恒昇机械、西至安上居委会居民点、北至路的集体土地;7号地块拟征收位于杜町居委会西南侧,东至佳邦集团、南至新实验一中、西至地、北至怡和花园小区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719日至2024726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e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