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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4〕第42号
时间:2024-07-05 16:50:34

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补公字〔2024〕第42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房产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公示,原房产证书作废。

房产所有权人:刘凤莉

房产坐落:魏城镇龙乡大街电力小区10-3-201号

房产证号:魏县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00012068号

房屋建筑面积:127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5